4S店莫慌,交通部兩記重拳會打出一片新天地
幾天前,即8月26日,交通部有兩則“重磅消息”發出——一是使用了10年的《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如今有了修改,二是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車輛管理處處長孟秋透露,去年十部委牽頭的《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即將開始實施。
這兩個規定的核心是讓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維修地點、維修零部件,并且能夠追溯維修歷史,價格透明。然后,一些評論家就開始放言,此舉將打破傳統整車廠和經銷商在后市場方面的壟斷,4S店要完蛋。
那么,是不是會這樣呢?
2015年8月8日,交通運輸部決定對《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號)提出十項修改意見。8月26日,該項規定正式發文生效。
原規定第五條新增一款,作為第二款,內容為:“托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
此前,如果消費者曾經在其他地點進行過保養維修,經銷商則往往以“不能判定責任”等理由拒絕承擔“三包”責任,如今,消費者買到汽車后可以不用再回店保養維修,也能享受汽車質量“三包”等權益。
新規將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修改為:“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六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信息和工時定額。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門 關于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的規定執行。”
這意味著新車型上市時,生產廠家要公開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及工時定額——一方面打破了信息方面的壟斷;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價格的透明,4S店將按照工時定額收取相關費用。此外,新規要求,客戶的相關維修歷史將被強制上傳國家平臺,且客戶有權利查看。
而對于配件方面的使用,新規也給出了規定:消費者可以自主選擇“原廠件”或“同質件”——在第三十一條新增一款,作為第三十一條第三款。內容為:“托修方、維修經營者可以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機動車。同質配件是指,產品質量等同或者高于裝車零部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性能的配件。”
在8月26日規定實施的當天,交通部、發改委等十部委牽頭的《關于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也確定將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在去年9月,十部委聯合發布《意見》后,受到了整車企業與4S店的強烈反彈,他們反對的主要理由是:汽車零部件中涵蓋很多的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一經公開會損害企業的商業價值。這也導致《意見》出臺實施的時間不得不延后。
今年2月,交通運輸部又對《意見》(征求意見稿)進行補充,明確規定,汽車生產者應以可用的信息形式、便利的信息途徑、合理的信息價格,向所有維修經營者和消費者無差別、無歧視、無延遲地公開汽車維修技術信息。
如今,與《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相補充,新規的實施將意味著,在制度規范層面,我國汽車維修行業維修技術被整車廠授權4S店壟斷、維修服務費用高企的壟斷局局面將有望被打破。
兩個規定一出,4S店將面臨更大壓力是毋庸置疑的,但《汽車商業評論》相信這也并非“末日”。
對于4S店而言,相較于“路邊店”、品牌維修連鎖店、上門維修服務等電商,它們有自己的傳統優勢——店面體面、流程完善、管理規范、對于維修人才的吸引度較高。4S店的售車環節讓其成為最先接觸車主的商家——這也是其具有的最大優勢。
在我們看來,4S店需要的不是轉型而是升級,進一步提升自己的服務能力,并增強靈活性。
實際上,已經有傳統經銷商試圖做出改變。
不久前,8月19日,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在北京祥龍博瑞服務集團召開了“首批4S店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現場會。
在會議上,祥龍博瑞首批服務標準自我聲明的三家4S店承諾:針對客戶報修的、在《維修合同》中約定的、由客戶付費的機電維修項目,企業承諾一次性完全修復,如果發生二次或二次以上維修,客戶不再承擔維修費用。
這雖然只是小小的一步,但是相信未來的經銷商在后市場維修領域會更加專業和靈活。
誠然,由于壟斷進一步被打破,當下后市場領域內的諸多創業型企業有了更多機會。它們拼服務、拼價格,無疑給4S店帶來更多的壓力。
但我們始終認為,這種簡單拼價格的行為更多是依靠風投在背后支撐,它們的低價在國外可以說是一種傾銷行為,不被法律支持。
我們相信這種不正常現象也長久不了。在這個意義上,誠如龐大集團總裁李金勇所說,這樣的互聯網企業不是在顛覆傳統而是在搞亂汽車業。
所以,現在能夠順應變革、堅持挺住的經銷商必定會迎來春天。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不適應、素質不高的經銷商被淘汰也很正常,但絕非是全行業的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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