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團體標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起草單位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及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
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的規范性和便利性,滿足消費者對售后服務的更高需求,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立項了團體標準《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項目計劃號:2022-TB-1,以下簡稱“該標準”),并聯合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于通用技術集團,簡稱“通用技術中國汽研”)共同啟動該標準的調研與編制,旨在通過組織行業優勢資源,綜合企業現行標準,利用標準先行的制度引領效應,打造行業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售后服務規范,使新能源汽車售后有據可依,服務更加安全、便捷,更好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為使該標準具有廣泛代表性、科學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向全行業征集起草單位,具體事宜如下:
一、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起草單位類型可以為: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家、經銷商集團、售后服務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檢驗檢測、行業組織、培訓機構、其他相關行業企業等。起草單位應在業內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和知名度,參加過國標、地標和團體標準編制的單位優先考慮。
單位推薦的起草人要求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具有較高的專業素養與理論水平,能夠積極參與到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中,確保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二、起草單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權利:
1.標準出版物中,“起草單位”處列示參編單位名稱;
2.標準出版物中,“主要起草人”處列示該起草單位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
3.起草單位、起草人將享有參加標準調研、研討會、座談會并發表企業意見的權利,發布后優先享有接受培訓、貫標實施、提議修訂的權利。
三、參編單位、起草人將承擔以下義務:
1.能夠堅持全程參與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在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2.能夠共享本單位在相關領域的標準化文件或在業務規范方面所取得的優秀成果,為標準起草工作小組提供參考。
四、參與原則
起草單位依據誠信、自愿原則,對所提供的內容真實性負責,并自愿提供必要的資源與經費支持,以確保標準的研究編制工作如期完成。
五、申報要求:
有參編意向的單位,請將加蓋單位公章的《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報名表》(見附件),以電子郵件方式,于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至協會聯系人郵箱:linxun@cada.cn。起草單位名額有限,請新能源汽車相關企業踴躍報名。
相關工作會議通知敬請關注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
六、聯系人: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 :林 遜 18610212107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李松哲 13752661493
通用技術中國汽研 :王 兵 18813069734。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