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未實行退坡機制
《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公布
在上海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除中央財政補助外,還可分別享受4萬、3萬元/輛的上海市財政補助。上海方面昨天正式對外界公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明確了這一信息,這表明,上海市的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沒有實行退坡機制。
去年9月16日,工信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顯示,2013年,國家對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以補貼6萬元/輛,但在2014年、2015年,補貼額度將分別下調到2013年標準的90%和80%。
而昨天公布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有限期將至2015年12月31日,這意味著上海市的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沒有實行退坡機制。
據了解,可以享受到上海補貼的必須是納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車示范應用名單的新能源汽車,上市公司中有上汽集團、比亞迪、江淮汽車、重慶力帆等旗下的車型已經進入了名單。
而除了對純電動乘用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有4萬、3萬元/輛的上海市財政補助外,還有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助;對汽車生產廠商,每回收一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給予1000元的補助;以及購買新能源汽車用于非營運的,免費發放專用牌照額度等補助措施。
民生證券認為,2015年以前,國內電動車市場主要靠政策推動,主要在公交、公務等領域推廣,隨著電池價格的下降、能量密度的提高,國內電動車有望在2至3年后走向市場化,屆時將走性價比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