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臨近 汽車召回集中涌現
隨著“3·15“的臨近,汽車質量問題再度成為焦點。按照以往的規律,在“3·15“前后會有多起汽車召回發生。今年汽車企業進入了密集召回期。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今年國內就已有13家企業宣布召回,涉及車輛近12萬輛,其中不乏寶馬、捷豹、克萊斯勒等進口品牌的車型,而自主品牌中奇瑞、長城等企業也榜上有名。
召回集中涌現
自去年1月1日起施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后,車企召回頻次明顯增多。據國家質檢總局統計數據顯示,自2004年我國實施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以來,共實施汽車召回660多次,涉及車輛近1500萬輛。而去年全年,汽車召回達133次,共涉及531.1萬輛,召回數量同比增長65.8%,2013年全年的汽車召回總量已經超過2004-2010年召回數量的總和。
國內車企針對自身產品缺陷實施的主動召回頻率明顯加快。據統計,在乘用車領域,在2009-2012年的四年間,自主品牌乘用車的召回僅有7例;2012年,只有4家自主車企發布了5次召回;而2013年,共有7家自主車企發布了10次召回,總計約45萬輛,較上年增長36%。
可以看出,隨著《條例》從原來的部門規章升格為行政法規,業內預計未來行業仍會出現更多和更廣的召回,這對汽車行業的發展是一件長遠有利的事情。“從2004年至今,我國的汽車召回制度已經走過了十個年頭,消費者對待召回的態度也從抵觸到接受,認識到這是廠家對產品、消費者負責的一種表現。“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認為,去年《條例》與《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三包“)相繼實施,對汽車行業有了更高的約束力,兩大法規不僅促使車企不斷提升產品質量,也成為汽車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有力保障。
邱寶昌表示,《條例》促進了企業對召回的重視,雖然短期內會給企業造成一定壓力,但從長遠來看,廠家也是最終受益者,召回政策不僅保護了消費者個體利益,也推進了整個汽車行業的技術進步,起到了一個助推器的作用。一家4S店的銷售經理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條例》對生產企業和經銷商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品質和服務上更加重視消費者。
隱性召回存隱患
事實上,在2013年召回的汽車中,有1/3是因為缺陷調查。2013年,質檢總局加大了缺陷產品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調查、召回實施情況監督等工作力度,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召回的汽車數量為196.1萬輛,占全年召回數量的37%,也是歷年來最多的。
不過,在邱寶昌看來,雖然目前質檢總局加大了對缺陷產品信息的收集,但由于制度上未能對避免、監管“隱性召回“做出有效的規定,“隱性召回“仍會普遍存在。
據了解,面對涉及技術設計缺陷、不成熟技術引發的故障時,車企可能無法解決故障或涉嫌召回的車輛可能不直接涉及安全時,車企不愿意承擔短期或長期成本,而是秘密通知經銷商針對出問題的車輛與車主聯系,用“免費檢測“等借口在車輛回店時進行維修,這種被稱為“隱性召回“的現象將長期存在。
按照《條例》規定,隱瞞缺陷、拒不召回的行為將被處以產品貨值金額1%-10%的巨額罰款,直至吊銷行業許可。“由于《條例》規定處罰的提高,讓‘隱性召回’的企業越來越少,但依然有企業為了降低成本,鋌而走險。“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表示,汽車召回不僅是為了更換缺陷零部件,更是為了防患于未然。“‘隱性召回’如果不能解決汽車的缺陷問題,必然招致更大投訴,讓成本風險不降反升。“
召回常態化趨勢漸顯
盡管《條例》以及“三包“政策的推進給消費者提供了保障,汽車召回數量開始大幅提升,但與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資料顯示,美國每年召回的汽車數量基本上與全年銷售的汽車數量持平,而作為全球第一大汽車產銷大國,我國去年的召回數量只占到了全年銷量的1/4。
賈新光認為,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汽車召回已經成為常態,常常一年中召回車輛的總數要高于全年汽車總產量。而中國在已成為汽車產銷量最大的國家之后,下一步的目標就應該是完善召回制度,“做到召回量也是最大的“。
據了解,在美國等發達國家,企業主動召回和被政府強制召回完全不一樣,如果政府強制召回,即便已經報廢的車輛也要求企業找到并將存在的問題解決。在如此嚴格的制度下,企業針對召回自然很積極。“未來我們也應該而且很必要做到這樣。“賈新光說,汽車“三包“等法規實施后的效果明顯,相信看到這一趨勢的政府及相關部門未來會進一步加快立法速度,讓法律法規的出臺速度跟上我國汽車市場的發展。
不過,現實的情況是部分企業對召回仍有抵觸,另外,有些廠家可能認為投訴數量較少,個別缺陷零部件可能不影響安全而不予以召回。對此,邱寶昌認為,對于不足造成召回的質量問題,消費者也并非無計可施。按照《條例》規定,對“缺陷“以外的汽車產品質量問題,由生產者、銷售者依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協商不成消費者也有權向質監部門投訴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專家聲音
汽車“三包“促企業責任心增強
健全的制度是促使企業加強自律的根本。仔細觀察不難發現,自去年汽車“三包“正式實施后,有關汽車召回的信息突然多了起來。“這與汽車‘三包’的實施有很大關系。“賈新光認為,按照汽車“三包“的規定,車輛存在某些問題消費者是可以退貨的,“顯然,與大規模退貨相比,大批量的維修更容易被接受“。
采訪中多位專家表示,推動企業召回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但嚴格的法律法規無疑是最重要的一點。過去我國汽車召回量不大,主要是管制力度不夠,召回都是企業自愿行為,很難對其進行控制。現在汽車“三包“等法律法規中加強了這方面的管制,為了避免經濟和品牌上可能出現的更大損失,企業自然就更重視了。
“隨著更多更細、更嚴厲法律法規的陸續出臺,加大違規行為的懲罰力度,車企召回會更頻繁。“賈新光預測,按照目前的態勢來看,中國汽車行業有望用十年左右的時間做到真正走在世界前列,“包括召回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