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財政部網站公布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的通知》。
通知稱,為推動我國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持續健康、科學有序發展,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以下簡稱五部門)決定開展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予以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申報指南》(以下簡稱《申報指南》)兩部分。正文明確了4方面內容。一是支持方式。將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對入圍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標完成情況核定并撥付獎勵資金。二是示范內容。示范城市群應找準應用場景,完善政策環境,聚焦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構建完整產業鏈。三是示范城市群選擇。采取地方自愿申報、專家評審方式確定示范城市群。鼓勵申報城市群打破行政區域限制,強強聯合,自愿組隊,取長補短。四是組織實施。示范城市群應確定牽頭城市,明確任務分工,強化溝通協調,統籌推進示范。五部門將依托第三方機構和專家委員會,全程跟蹤指導示范工作,并實施節點控制和里程碑考核。
《申報指南》是城市群申報示范的重要參考,明確了示范城市群申報基礎條件、選拔流程、示范目標和實施方案編制要求等內容。《申報指南》還帶有《燃料電池汽車城市群示范目標和積分評價體系》(以下簡稱《評價體系》)和《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實施方案編制大綱》(以下簡稱《編制大綱》)2個附件。其中:《評價體系》明確了示范城市群應實現的具體目標和相應的獎勵積分標準,是考核各示范城市群示范成效和撥付獎勵資金的重要依據;《編制大綱》規定了實施方案的格式和相關要求,各城市群應嚴格按照《編制大綱》,科學編制示范工作實施方案。
關于示范應用政策的有關考慮。一個健康的產業鏈,需要資源、要素合理配置,技術、市場及政策有效協同,經過各方面長期共同努力方可形成。五部門將選擇符合條件的城市群,依托燃料電池汽車產業鏈上優秀企業開展示范應用,推動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構建完整產業鏈。
一是關于以城市群為載體、依托產業鏈開展示范應用的考慮。推動各地產業互補、企業強強聯合,合力構建完整產業鏈;促進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加快推動形成燃料電池汽車產業國內循環;依托國內產業鏈,加快關鍵零部件產業化應用。
二是關于支持產業鏈形成的主要政策內容。重點支持關鍵核心技術研發突破,推動關鍵零部件在產業化應用中考核驗證和迭代提升;重點支持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應用;探索有效的商業運營模式,提升燃料電池汽車經濟性;通過信息化手段加強車輛管理,構建產業發展的測試評價標準體系和安全保障基礎。
三是關于示范組織實施方式。產業鏈上優秀企業所在城市是示范城市群的組成部分,各相關城市組成城市群共同申報實施示范,實現產業互補、強強聯合;示范城市群燃料電池汽車相關企業應緊密合作,抓住示范應用政策契機做優做強;2020年11月15日前,擬申報示范城市群的牽頭城市所在省級財政、工信、科技、發改、能源主管部門應向五部門提交兩份申請文件和示范應用實施方案。五部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合規性審查,審查通過后組織專家委員會進行綜合評審,優先支持基礎扎實、方案成熟的城市群。
關于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9月21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網站公布“關于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函告稱,按照國家標準制修訂計劃安排,我部組織編制了強制性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計劃編號:20183276-Q-348)。現將標準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送你單位,請研究提出意見,于2020年11月16日前書面反饋我部。《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征求意見稿)》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分類、外觀與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運輸,懸掛要求,使用中的維護等共十部分,以及附錄A(規范性附錄)菱形標志牌圖形。本標準代替GB 13392—2005《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本次為第二次修訂。“兩客一危”是國家對道路運輸行業加強安全監管的重要領域,危貨運輸作為特種運輸的一種,因其自身特點對社會公眾的安全、健康及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都有著重要影響。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按規定懸掛車輛標志,是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工作的重要內容,車輛標志產品質量的優劣,以及能否正常發揮警示作用對于道路行車安全至關重要。中國道路運輸協會根據行業發展實際需要,參照國際規則及慣例,從改善并提高車輛標志技術、質量以及可靠性的角度,修訂《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國家標準,對規范我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標志的生產、促進產品質量提高、加強使用管理,特別是在保障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行車安全等方面,將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關于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0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九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五批)的公告
9月2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0批)、《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九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五批)公告。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關于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6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0批)以及經商國家稅務總局同意的《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九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五批)予以公告。
列入附件1《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第336批)第一部分新產品的企業有:汽車生產企業共102家、民營改裝車生產企業共370家、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1家。上述企業的諸多(詳見附件1)新車型產品。
列入附件2《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2020年第10批)》的車型包括:一、新發布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216款;(二)其它新車型42款。二、變更擴展車型:(一)符合《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產品技術要求的新能源車型共44款;(二)其他新能源車型共3款。
列入附件3 《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九批)》的車型共113款:
一、節能型汽車車型11款。即重型商用車(天然氣重型商用車)車型11款;
二、新能源汽車車型102款。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車型1款,純電動商用車車型92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商用車車型2款,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7款。
列入附件4《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三十五批)》的車型共254款。其中:一、純電動汽車車型229款。包括:乘用車車型33款,客車54款,貨車5款,專用車137款;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10款。包括:乘用車車型3款,客車車型4款,專用車車型3款;三、燃料電池汽車車型15款。包括:客車車型10款,專用車車型4款,貨車車型1款。(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
《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37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20批)公示

9月25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一司公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37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20批)公示。公示稱,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和《關于節能 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74號)的有關要求,現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第337批)和《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批)擬發布內容予以公示,請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傳真、電子郵件形式或通過網上意見征求系統反饋意見。申報本批《公告》新產品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689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541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45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3戶。以上企業申報的新產品共計2933個,其中汽車產品2571個、摩托車產品354個、三輪汽車產品8個。申報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共有113戶企業的325個型號,其中純電動產品共99戶企業272個型號、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共15戶企業25個型號、燃料電池產品共17戶企業28個型號。申報本批《公告》變更擴展的汽車、摩托車、低速汽車生產企業共計773戶,其中汽車生產企業662戶、摩托車生產企業109戶、三輪汽車生產企業2戶。以上企業申報的變更擴展共計7784個,其中汽車產品7370個、摩托車產品398個、三輪汽車產品16個。(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