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專項治理工作
時間: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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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專項治理工作。一是繼續深入推動營運黃標車輛淘汰工作。編制營運黃標車淘汰計劃,分類分級逐步淘汰營運黃標車,2013年底前已淘汰50%公路營運黃標車(含旅游客車)。對計劃在2014年完成淘汰的營運黃標客車,營運手續有效期截至2014年6月30日。2015年1月1日起,不再辦理注冊登記日期為2004年12月31日前的其它營運黃標車輛的營運手續。對未能在時限規定范圍內及時淘汰營運黃標車的道路運輸企業,將對其所有道路運輸經營業務予以停辦。
二是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源頭監管。成都市運管處組織行業專家制定了《成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管理辦法》,建立了成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企業目錄;建立了成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維修信息傳輸網絡;將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作業專門化、專業化,同時加強與環保部門數據信息共享,從源頭上加強對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作業的監管。
三是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企業市場監管。加大對排氣污染維修企業的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力度,督促各企業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維修服務規范,同時將排氣污染治理維修納入維修企業的質量信譽考核,與企業經營發展掛鉤;對檢查出的不按機動車維修服務規范維修,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質量低劣的維修企業進行嚴肅查處,同時,對非法經營的維修攤點予以堅決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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