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取消長期進京通行證
時間: 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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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市環保局和市交管局聯合發布《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決定從2014年4月11日起,對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的部分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并與新一輪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實施。
4月11日起,北京市將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北京市載貨汽車的禁行范圍由原來的四環路擴大為五環路(不含)以內。此外,長期進京證取消,初次辦理的進京通行證件有效期為7天,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的,可以到北京市的交通支、大隊辦理1次有效期為5天的進京通行證件。
另外,北京市政府決定自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此前有消息稱“尾號組合可能變化”,此次并不做調整。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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